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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學校單位游泳教學申請注意事項

一、依108年12月31日修正發布之「基隆市立游泳池使用管理辦法」第9條規定,游泳教學須經本場核准始得進行。

二、游泳教學時間:每日下午1:30-3:30,週一至週五游泳教學時段依基隆市政府規定以學校游泳教學優先,倘無學校申

    請,該時段將再另行公告釋出;週六、日則開放非學校單位游泳教學申請。

三、疫情期間使用本池從事游泳教學者,應遵守下列規定:

(一)未成年學員應備家長同意書及教練切結書(如附件)。

(二)教學者應具救生員及游泳教練證照。

(三)學員六歲以下者,學員教練最低比例為5:1;七歲至十歲者,學員教練最低比例為10:1,每組團體課程學員最多不得

      超過10人。

(四)入場總人數上限為80人,每次開放入池組數上限為4組,採間隔水道使用,不得混班練習、教學。

(五)陪同人員於總人數規範內得付費入場,惟不得入池。

(六)教學者應全程佩戴防水口罩或面罩。

四、非學校單位游泳教學申請流程

(一)申請時間:每週三以前完成當週六、日游泳教學申請作業,因須配合防疫規範調整,每次申請以當週為限;平日游泳教

      學申請作業,視該時段學校申請情形另行公告釋出。

(二)採預先申請制,依序登記,額滿為止,申請時應檢附:

    1.申請表:可至現場或至網頁下載填寫(https://www.stadium.klcg.gov.tw/tw/stadium/1321.html

    2.教練、學員及學員陪同人員名冊(格式不拘,惟應包含姓名【備註身分別為教練、學員或學員陪同人員】及聯絡方式)(如附件)。

    3.接種第1劑疫苗之證明,如未接種疫苗,請依「游泳池因應 COVID-19 防疫管理指引」提供抗原快篩(含居家快篩試劑)

      或PCR檢驗陰性證明。

五、經核准實施游泳教學者,教練、學員與陪同人員請於進場當日刷卡付費。

六、本注意事項因應防疫規定採滾動式修正,餘請依「游泳池因應COVID-19 防疫管理指引」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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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發布日期:2021/09/27
  • 發布單位:基隆市立體育場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 2021/09/28
  • 點閱次數:8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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